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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形势下基层央行行业作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
| 发布日期:2009-07-14 |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基层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基层央行职能的重大调整,在新形势下,如何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搞好行风建设,是基层支行纪检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新形势下基层央行行风建设的特点
(一)双重管理机制对基层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层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工作受着双重领导。一是上级行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和成果的考核,二是地方主管部门对行风建设工作的评比和结果的测评。基层人行作为中直单位,要根据上级行精神,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开展行风建设,主要是以廉洁自律和案件防范为主;而地方主管部门的考核评比标准主要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建设为落脚点。两者并不十分贴切与吻合。所以,基层央行的行风建设既要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开展,又要尽力适合地方管理部门的评比内容与考核标准。这就对做好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难度加大。
对人民银行而言,行风建设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以取得名次来定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难度加大。
一是河北省行风建设的奖励机制发生了变化,取消了连续两年优秀就可以“免评”的机制。这样,有竞争实力的单位每年都避免不了同台竞争。在优秀名额有限的条件下,取得好名次的难度加大。
二是基层人民银行对行风建设的测评主体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这就意味在测评中着难以获得他们的选票。因为行风建设的名次要由测评主体的选票来决定,而这些测评主体都是地方人大、政协、以及企业和农民的代表。由于人民银行的工作职责所限,平时很少与这些测评主体直接接触,有的人甚至不知道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区别。因此要获得他们的选票难度加大。
三是评比的归类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具优势。在地方主管部门的归类中,人民银行归入“服务行业”参加行风建设的评比。按照人民银行工作职责,并不完全属于服务行业。服务项目少,操作规程严格,没有收费项目。所以改进和突破的余地也很少,很难产生对比效果和民众效应。
(三)行风建设由纪检部门主抓,其优势和劣势参半。
其优势是纪检部门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其职责与行风建设中“作风建设”、“廉洁廉政”等内容相符,可以发挥纪检部门的优势;其劣势是纪检部门,包括主管领导,一般不涉及人民银行业务工作,因此在开拓服务项目,推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缺少“抓手”。
(四)“规定性动作”占比大幅下降,地方主管部门与民意代表的印象占比起决定性作用。
按照地方主管部门的测评标准,行风建设有一些“规定性动作”,包括开展活动和上报资料。但是近年来这些“规定性动作”对于取得名次的决定因素占比越来越小。而地方主管部门和民意代表的印象占比却越来越大。
二、目前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一)在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始终游离于中心工作的边缘,难以找到把行风建设全面融入人民银行整体工作框架中的恰当方式。一是上级行对于行风建设工作的结果有硬性要求,对行风建设的具体操作不作明确要求;二是基层支行本身也缺少将行风建设有机融入人民银行中心工作中的有效方法。两方面的叠加结果,就使得行风建设工作处于游离状态。都想要做好这项工作,但都难以将优势资源和主要精力投放到行风建设上来,这种状态很难受。
(二)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主题难以彰显。行风建设有两大主题,一是“纠正不正之风”,二是“服务地方经济”。在纠风方面,基层人民银行基本上已没有什么权力而言,在社会上“吃、拿、卡、要”的反响也甚少。加强党风廉政的效果在当地测评主体的身上不易突显;在服务方面,基层人民银行服务项目单一,服务规程固定。两项行政许可项目早就取消了收费。所以也难以突出成果效应。
(三)缺乏突出央行特色的长效机制。目前,各基层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都是各做各的,虽然人民银行系统内有“行风建设标准”,但是由于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名次评比受制于地方,所以基本上还是围绕地方主管部门的标准来运作。至于如何运作,则根据各基层支行的思路、水平、工作习惯和当地环境等条件不一而同。还缺少一个突出央行特色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基层央行行风建设的几点对策
(一)依据地方考核标准和人行工作实际对行风建设进行通盘考虑,准确定位。
所谓通盘考虑,就应该既要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责,又要同时做好行风建设工作;既要实事求是,在实效上下工夫,又要注重宣传影响,在名次上求成果;既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央行特色,又要围绕考评标准适应地方要求。
准确定位,就应该以长远眼光,从战略角度出发,由上级行研究确定,人民银行究竟以什么形式,怎样的目标来参加行风建设活动。能否由上级行协调,将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纳入机关系列。
(二)确定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内容,统一组织特色活动。
我们觉得,上级行有关部门应当做一些定向的调查研究,结合各地行风评比的标准,统一规定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对于一些能够突出人民银行优势和特色的活动由上级行统一布置和组织,既能节约许多成本,又能对树立央行形象产生较大影响,便于发挥人民银行优势,突出人民银行特色。
(三)行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觉得基层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有些基层支行也是这样做的。
这种结合可以采用“共享”方式,也可以采用“移植”方式。
采用“共享”方式,可以选择与行风建设内涵相关联的业务活动来相互结合。如结合“人民币反假”的业务活动,同时开展“阳光咨询”或“为民服务”活动,一次活动可以达到两个目的。只可惜这类可选择的业务活动目前太少。
采用“移植”方式,我们目前主要是把每年的“创新工作”项目移植到“为民服务”项目上来。近几年来,我们陆续推广了“贷款联保组织”、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开发出了“银企对接网”。在这些创新工作立项的同时,我们也把它作为当年的“社会服务承诺”向政府和社会公开。当创新工作在系统内获奖时,它作为社会服务承诺也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只是既能提升金融工作水平又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项目选项难度很大。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想“可持续发展”地做好基层央行的行风建设工作,就必须考虑逐步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行风建设应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制度,强化对行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制。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各业务部门与纪检部门在制定活动计划、创新方案时应相互协调和通报;在开展活动时应相互配合。以保证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建立保障机制。实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确定经费保证,建立行风建设奖励机制。
四是要形成几方面制度。如:行风建设活动数量、活动内容的规定;相关部门的责任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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