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北省霸州市金康东道105号 邮编:065700 办公室电话:7212934
客户持残损币→到金融机构要求兑换→客户对兑换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金融机构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残损币→客户持认定证明、残损币到当地人民银行申请鉴定→当地人民银行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客户持鉴定书及残损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承办部门:营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316-7212934
投诉电话:0316-72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