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信用贷款
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个人申请、村组初评、信用社审定”,核定额度,一户一证,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二、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是由居住在同一个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共同贷款需求,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5户以上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贷款为农户联保贷款。
三、农村青年创业贷款
本市范围内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有创业项目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均可向辖区内信用社申请青年创业贷款。
四、住房按揭贷款、代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恪守信用,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用住房和商业用房时,遇到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商)房按揭贷款。
五、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个人储蓄存单质押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