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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联保贷款 |
| 发布日期:2010-03-28 |
●产品名称
农户联保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户设计,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
●适用对象
农村信用社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户口居民。
●准入门槛
农村信用社辖区内5名以上年满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户口居民,符合组成联保小组条件。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由农村信用社根据联保小组成员上一年度家庭收支情况确定,原则上户均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
对联保组综合授信后,单一农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贷款期限
根据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用途、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期限
三、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准入门槛”中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联保小组成员应当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当地同业中收入较高、资信较好、生产经营水平较高;信用记录较好,信用等级在良好级(含)以上;联保成员间无直系亲属关系;
(二)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
(三)在贷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不得退出联保小组。
四、应提供材料
(一)《成立农户联保贷款小组申请书》;
(二)《农户联保协议》;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或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
(四)借款人书面借款申请书;
(五)《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贷款申请书》(制式);
(六)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七)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贷款担保
农户联保小组的其他成员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办理流程
一、受理
(一)成立农户联保小组,填制《成立农户联保贷款小组申请书》,签订《农户联保协议》。
(二)联保小组成员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进行初步审查。
二、贷前调查及评价
三、审查(不需要客户参与)
四、授信及贷款审批(不需要客户参与)
五、发放
(一)签订农户联保合同及借款合同;
(二)办理保险;
(三)发放贷款。
六、贷后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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