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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价证券质押担保贷款 |
| 发布日期:2010-03-28 |
●产品名称
有价证券质押担保贷款
●产品特点
操作简单便捷、手续灵活简便,有效地缩短了客户的办理贷款时间。
●适用对象
凡持有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有价证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准入门槛
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以存单、国债、金融债券、汇票和储蓄类保单质押的,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质押率不超过90%;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质押率不超过80%;其它财产权利质押的,质押率不超过60%。
二、贷款期限
根据申请、贷款用途、资金周转情况合理制定,且不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期限。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正常,且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国家货币信贷政策;
(三)借款用途在核准登记范围之内;
(四)农村信用社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四、应提供材料
(一)详细的申请;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借款人是自然人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或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
2.借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
(三)质押人基本情况;
1.质押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或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
2.抵押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四)本票、存款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型保险单等农村信用社认可的质押物原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担保
本票、存款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型保险单等农村信用社认可的质押物。
●办理流程
一、企业(自然人)申请;
二、企业(自然人)基本情况;
三、农村信用社调查;
四、农村信用社审批;
五、签署相关文件及合同;
六、办理质押手续;
七、贷款发放;
八、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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