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银企首页]
首页 | 基本概况 | 组织机构 | 个人业务 | 企业业务 | 产品介绍 | 投资理财 | 联系我们
产品介绍
投资理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建设道
邮编:065700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316-7213293
业务科电话:0316-7213409 7230994
稽核科电话:0316-7224116
营业部电话:0316-7216120
营业部主任室:0316-7215916
 

园区企业先保证后抵押贷款
发布日期:2010-03-28

●产品名称
园区企业先保证后抵押贷款
●产品特点
对入园企业在已经支付土地出让金、房屋购置款但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的情况下,先采用保证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待入园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后再用以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适用对象
正在园区从事投资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
●准入门槛
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根据企业申请,经营状况等灵活掌握。
二、贷款期限
一般在一年(含一年)以内。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正常,且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国家货币信贷政策;
(三)已经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款项;
(四)借款人在提供抵押前,园区开发商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担保能力不足,借款人还要增加其它有效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五)农村信用社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四、应提供材料
(一)详细的申请;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资料;
(三)园区设立的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合同、协议;
(五)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交款凭证;
(六)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贷款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
●办理流程
一、企业法人申请
二、企业法人基本情况
三、农村信用社调查
四、农村信用社审批
五、签署相关文件及合同
六、贷款发放
七、偿还贷款
 

 [打印] [关闭]
霸州银企首页 | 银行之家 | 企业之家 | 证券之家 | 保险之家 | 霸州人才 | 产品供求 | 论坛
Copyright© 2008-2010 bzyq.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霸州银企 版权所有
冀ICP备08009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