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公职人员消费按揭贷款
●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一次使用,分期还款。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岗公职人员。
●准入门槛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党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除工勤人员外的在岗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贷款金额由各联社根据当地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到期日不超过公职人员的退休年龄。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借款人属辖区内在职公职人员,身体健康;
(二)借款人有稳定的工薪收入,并自愿承诺贷款逾期不能归还时同意扣收工资偿还贷款;
(三)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应提供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工作证及在岗工作的有效证明;
(二)借款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账号复印件以及近半年的交易记录复印件,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三)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在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情况下帮助扣划工资的承诺书;
五、贷款担保
借款人必须提供有效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办理流程
一、客户申请
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评价
三、县联社审查、审批
四、办理保险
五、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六、落实担保
七、发放贷款
八、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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