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项目贷款
●产品特点
用途固定,期限较长。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准入门槛
一、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投向。
三、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根据国家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行业政策确定企业自有资本金比率,一般为20-40%,其余部分为贷款限额。
二、贷款期限
具体期限由贷款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和银行资金供给能力协商确定,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在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内,贷款可以分次发放,分次收回。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投向;
(三)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四、应提供材料
(一)书面借款申请;
(二)项目建议书;
(三)经有权部门审计或认可的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
●办理流程
受理行接受借款人申请后经过初审上报上级行申请评估,上级行同意后组织评估,评估结论交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经办行应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签订。借款人应当按照经办行的要求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资料。
在签订合同之前,借款人应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一、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
二、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根据需要办理或督促担保人办理抵(质)押登记或担保公证手续;
三、准予中国工商银行参与项目设备和工程招标等工作;
四、在还清中国工商银行全部借款之前,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应事先征得中国工商银行同意;
五、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股份制改造等产权变更或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改变的,应事先征得中国工商银行同意,并在落实贷款债务和提供相应担保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