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出口票据贴现
是指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经开证行承兑、跟单托收项下汇票由银行加具保付签字后,在到期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按票面金额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方式。
出口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主体为承兑行和保付加签银行,办理出口票据贴现业务还需要占用代理行的单证额度和国家授信额度。
●产品特点
该产品可以为采用远期信用证或远期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客户,提供短期的贸易融资便利。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客户类型主要有生产型企业和贸易型(含代理型)企业。
●准入门槛
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客户除具备《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规定的客户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客户信用等级须为A级以上(含)。
二、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管局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三、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履约行为(新客户除外)。
四、对于产品年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AA级以上(含)。
五、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AA级以上(含)。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按票面金额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用后计算。
二、贷款期限
期限应根据汇票付款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承兑行或保付加签银行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代理行,资信良好,与中国农业银行有良好的单证业务往来记录,并在中国农业银行有代理行单证额度;
(二)承兑行或保付加签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稳定,在中国农业银行有国家授信额度;
(三)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已由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银行承兑,跟单托收项下汇票已由银行加具保付签字;
(四)办理出口票据贴现的客户须为上述远期票据的善意持票人,无不良结算和信用记录,相关出口业务贸易背景真实;
(五)汇票的收款人做成受益人抬头并由其背书转让给中国农业银行。
四、应提供材料
(一)《出口票据贴现申请书》;
(二)要式完整的代理行已承兑或加具保付签字的汇票(如寄回);
(三)中国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贷款担保
客户申请办理满足条件的出口票据贴现业务可不再提供其他担保。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银行受理、调查→银行审查、审批→签订《出口票据贴现合同》→办理担保手续(如需)→发放贷款→收汇后归还贴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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