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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 |
| 发布日期:2008-08-27 |
产品定义: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行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产品功能:
代理基金管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分红、转托管、基金转换、销户、取消、冻结、解冻、修改投资者资料和查询等业务。
适用对象:
基金代理销售对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程序:
1.开户。投资者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建立客户资料及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建立客户资料、开立基金账户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金穗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③ 填写《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和《基金开/销户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申请建立客户资料、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单位金穗借记卡;
②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银行预留签章;
⑦ 填写《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和《基金开/销户申请书》。
(3)我行操作员审核有关资料和《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机构投资者盖章是否与预留印章一致。
2.认购。指投资者在发行募集期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1)认购分为金额或份额两种方式,具体按契约规定。
(2)认购交易一经受理不能撤销。
(3)投资者认购需填写《代理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我行操作人员。
(4)业务受理后,打印的《代理基金认/申购申请表》须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3.申购。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1)申购分为金额或份额两种方式,具体按契约规定。
(2)申购手续同认购手续。
4.赎回。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将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申请卖出的行为。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我行操作人员。受理成功打印《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
5.设置分红方式。分红方式有:现金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一次只能设置一只基金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单位时没有设置分红方式的,系统将默认为基金契约规定的方式。投资者对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分红方式,可以申请修改,申请时,需填写《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6.转托管。指基金投资者将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转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投资者需填写《基金转托管委托书》,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我行操作人员。受理成功打印《基金转托管委托书》需交投资者签字。
7.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进行互换的行为。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需填写《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我行操作人员。若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如确已成功,补打受理凭证;如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受理成功打印的《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需交投资者确认。
8.销户。除以下两点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开户操作基本相同。
(1)投资者基金账户内有基金单位不得撤销基金账户。
(2)投资者账户处于非正常(如冻结等)状态时,不得撤销基金账户。
9.冻结与解冻。冻结是指投资者本人或司法机关对基金账户或基金账户内的可用基金单位实施冻结的行为。解冻是指对冻结的基金账户或基金单位进行解除冻结的行为。投资者申请冻结或解冻,均需填写《代理基金(解)冻结申请书》,并提供金穗借记卡、有效证件。解冻需到原申请冻结的网点办理。
10.修改投资者资料。投资者对其客户资料提出修改,修改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信息资料应与金穗借记卡资料保持一致。
投资者更改名称(或姓名)、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等资料的,应填写《客户资料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材料。投资者基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时,不得进行客户资料修改。投资者名称(或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不能同时变更,变更上述三项中任何一项必须经网点负责人授权。
11.查询。投资者可以对客户资料、基金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信息进行查询,但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金穗借记卡。
12.机构投资者申请上述任何交易须到开立基金账户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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