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个人自用车贷款
是指借款人购买自用车所申请的汽车贷款(自用车指所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
●适用对象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一般为净车价的70%,根据客户和所购车辆的不同最高可达80%。
二、贷款期限
最长5年。
三、应提供材料
(一)《个人贷款申请书》;
(二)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车辆销售意向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客户明确购车意向的材料;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他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
(四)婚姻证明的文件如结婚证等,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五)借款人贷款的偿还能力或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公积金缴存凭证、工资账户对账单等;
(六)申请担保方式贷款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如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七)中国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四、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多样可采取纯车辆抵押、车辆抵押+担保机构担保、车辆抵押+履约保证保险、车辆抵押+自然人保证、房产抵押。
●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个人自用车贷款,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申请表》,并提供银行所需资料;
二、中国建设银行在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根据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汽车贷款审批表》,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
三、中国建设银行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借款人进行说明;
四、中国建设银行按有关规定及时与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
五、中国建设银行在借款合同生效后方可发放贷款。贷款采取专项放款方式,即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由借款人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将贷款转入销售汽车的经销商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