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各界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反映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 3月18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下发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反映积极。 一、媒体专家的反映 (一)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体现 证券日报:《指导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提出的。 (二)体现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信贷政策原则 金融时报:央行、银监会出台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仅相当及时,而且非常必要。《指导意见》是金融主管部门就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进行的整体部署,是金融业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进一步将加强信贷结构调整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指导意见》体现出两部委一贯坚持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信贷政策原则,体现了金融对“三农”、中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体现了金融对基础设施、改善民生、促进消费、推动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也再次体现了“克服危机影响,宁可出手快一点、出拳重一点”这一金融主管部门贯彻始终的指导思想。 中国证券网: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认真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主要围绕对中央投资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民生类贷款、消费信贷、房地产信贷、产业转移和区域发展信贷支持等。 (三)为扩大内需助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杜承骏表示,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消费市场疲软直接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信贷消费可发挥撬动内需的杠杆作用,有利于在全球通缩的国际环境中确保经济发展。目前消费信贷的发展水平尚低,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四)完善信贷结构和防范风险并重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武长海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和完善信贷结构定期监测分析评估制度,加强对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各经济领域发展状况的前瞻性判断和预测。 (五)催生创新性金融服务 证券时报:《指导意见》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对于国家十大产业振兴产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规划的要求和项目需求特点,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这些创新性金融服务,有些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解决,但有些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不能解决的,有些是法律上的空白,有些则可能与现有法律相违背,因此必须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法、或立法,同时,这些新的金融服务是否与WTO规定相符合,也应该进行考虑。 (六)调整信贷支持房地产等发展 经济参考报:对于许久没有政策扶持的房地产企业,《指导意见》此次提出,做好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二、社会各界的反映 (一)地方政府认为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公务人员认为,《意见》在促进小企企业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启动房地产市场、发行地方债券等方面均制定了具体措施,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银行业机构认为有利于其自身发展。银行业机构认为,《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银行业机构的职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将改变“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的局面,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金融外部环境的改善,促进自身良性运转。 (三)中小企业认为有利于缓解其融资难。对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意见》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 (三)企业主和居民盼望意见早日落实。企业主和城乡居民盼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意见》,尽快实施便民、利民工程,为其生产、生活尽快带来便利和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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