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近年来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理念,通过环评与监管、项目与考核、城市与农村多管齐下,做到控总量、保减量、削增量、防超量、腾容量,努力构建全方位减排体系,在全市经济发展回暖、污染物总量不断扩张的现实压力下, 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实现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将污染减排年度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项目、每个单位,并明确相关责任、任务和要求。该市长同时和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减排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责任,年终逐家、逐条对照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污染减排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及全市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全年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有关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完成情况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
紧抓项目保减量。一抓关停项目,跟踪督办,确保列入今年关停名录的项目按时关停,手续齐全。二抓在建项目,按月调度,由市环保部门会同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对在建减排工程实行一月一督察,一月一通报,对赶不上时序进度的及时进行书面预警。三抓运行项目,加大对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达到运行要求。同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减排信息报送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污染排放原始记录和管理统计台账。
强化环评削增量。对符合国家政策和环境准入要求的大招商、大建设等重点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保证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项目,从源头把好关口,防止污染转移带来不必要的增量。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有效削减新增量,进而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验收管理专项检查,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或“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进行通报,督察整改到位。
加强监管防超量。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偷排、恶意超排或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查重罚,依高限处罚;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报请市政府予以关停。对严重环境违法事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及监管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后督察制度,实行跟踪督察。建设环境监控中心,加强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起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减排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环境监控能力。
统筹城乡腾容量。大力推行城乡环保一体化,积极探索农村污染治理新路子。在试点农村开展减排工作,大力削减农村污染物排放,为今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指标。以“霸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典型示范工程”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为机遇,因地制宜,谋划启动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典型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控制散煤和劣质煤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全面统筹生态村、环境优美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并从政策和资金上向农村倾斜,提升农村环保自治能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