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职能部门:人行霸州市支行 发布时间:2009-07-20 15:5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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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对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及经验做法进行编辑整理,以期对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所启示。 一、主要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一)丹麦生态工业园模式。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是世界上最为典型的生态工业园。该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一家企业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和能源,所有企业通过彼此利用“废物”而获益。经过20多年的发展,该园区已成为一个包括发电厂、炼油厂、生物技术制品厂、塑料板厂、硫酸厂、水泥厂、种植业、养殖业和园艺业及卡伦堡镇供热系统在内的复合生态系统,各企业之间通过利用彼此的余热、净化后的废水废气及硫、硫化钙等副产品作为原材料等,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美国循环消费模式。由于循环消费观念的普及和循环消费社会机制的形式,循环消费已成为美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在美国,每周末,报纸和网站就刊登大量的庭院甩卖分类广告,说明庭院甩卖的地点及主要出售哪类物品等,人们通过这种方式将对自己无用但对别人还有用的商品转让给他人,使其继续发挥作用。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旧货拍卖网站电子港湾(cbay)问世,并成为美国网民访问量最大的网站之一。在这个网站上什么都可以买卖,成交的物品极大部分是二手货。目前网民在这一网站上的月交易额已高达3亿美元。除此之外,政府为鼓励循环消费也开办了免费供企业和居民进行旧货交易的网站。如,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就开办了加州迈克斯物资交换网站。美国循环消费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遍布全国的节俭商店,即旧货店。由慈善机构所办的节俭商店(旧货店)遍布全国,这些旧货店接受捐物和低价出售旧货,所得收入主要用于社会救济。 (三)德国双元回收系统(DSD)模式。德国是世界上发展循环经济最早、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而包装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双元回收系统模式是循环经济运行的典型模式。1990年9月,德国95家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及垃圾回收部门联合建立了双元回收系统,它接受企业的委托,组织回收者对废弃物进行分类,然后分送到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利用,能直接回收的则送返制造商;目前共有1.6万家企业加入了DSD系统。德国自1991年开始对包装物进行分类,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有此标志的商品,表示它的包装可回收,也就是要求消费者把它放入盛包装物的分类垃圾箱,然后由回收企业进行处理。政府只规定回收利用的任务指标,其他一切均按市场机制运行。该系统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德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不仅带来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产生了积极的生态效应,且为社会提供了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 (四)日本立法推进模式。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法制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也是国际上较早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发达国家之一。日本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可分成三个层面:基础层面是一部基本法,即《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层面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5部专项法:《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以上法规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从法制上确定了其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经济和社会的根本原则。在法律体系的推动下,日本致力于建立循环型社会,形成三大资源再生系统子系统,即废物回收系统、废物拆解、利用系统和无害化处理系统,通过这三大子系统实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 (五)法国行业协会推进模式。法国市镇级机构几十年来一直有就地解决自产垃圾的传统,同时又注重加强地区、部门与行业间的协作。而对不同种类的垃圾处理,其相关行业的协会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02年12月29日,法国政府将废旧轮胎列入国有强制回收项目,责令法国境内的轮胎生产与销售商自2003年起,每年投放市场多少吨新轮胎,次年必须回收吨数相等的旧轮胎,回收费用全部由生产和销售商承担。2004年3月,法国旧轮胎回收与环保协会发动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等14家生产销售商成立联营公司承包其废旧轮胎回收任务,再与100多家环保企业签约,组织协调旧轮胎的收回、分类、翻新、分解和再生材料生产,以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实现旧轮胎回收一条龙服务。 二、主要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 (一)发展循环经济立足本国国情。发达国家多从本国国情出发,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的切入点及发展目标,并由此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产业。如德国从垃圾处理和废弃物回收利用入手,日本则从资源减量化入手。但不论是哪个国家,大都是在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情况下,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 (二)依法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各国在建设循环经济的同时,都将立法作为推进循环经济的主要手段。日本有全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德国及欧盟区其他国家也都建有一系列相关法律,并且这些法律还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之中。 (三)以经济和产业政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利用各种政策,包括建立征收环境税费制度、财政信贷鼓励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押金制度等,通过治污、清洁生产等途径使外部不经济性转入内部解决,从而实现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重视宣传教育。重视利用舆论传媒等各种手段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力度。美国从1997年开始把每年11月15日定为“循环利用日”日本把每年10月定为“循环宣传月”。大体上,发达国家的宣传教育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注意基础性。将循环经济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二是注意针对性。为适应不同阶层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制作不同文字宣传材料。三是注意趣味性。使宣传品寓教于乐,老少皆宜;四是注意持久性。宣传品的载体形式多样,利用电视,网站、广告衫、日历卡、公交车甚至垃圾箱等,使人们随处看得见也记得住。同时,在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各种社团发挥了政府和企业难以发挥的功能,成为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有的社团组织还协助政府立法和制定行业标准。 (五)注重发挥技术优势。发达国家经济的增长,带动了技术进步,也推动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进步,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促成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全民参与。鉴于我国民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现状,专家呼吁要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百姓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意识,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消费方式。 (二)加强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制建设。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系统地出台循环经济法律,对发展循环经济和建立节约型社会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日本、德国、美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走在世界前列,促进了人们在生产、流通、消费、废弃整个过程中对物资的有效利用,极大地推动了这三个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国也有必要建立完善自己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循环经济科技含量,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资源、能源的消耗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确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原则及工具、方法,包括:产品生态设计原则与方法,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研究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之间的链接技术以及生态产业园区的优化设计技术,建立企业共生网络和生态工业集成系统的技术;连接工业、农业和社区的物流和能流,确保获得最合适的资源、能源利用率的技术等等。 (四)完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完善包括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产业、技术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推动建立以节能、节材、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信息产业;对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我国还应制订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对循环经济发展进行全面指导,有效配置公共资源。 (五)积极参与循环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循环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加强国际性循环经济发展合作,参与国际循环经济合作网建设,开展全球范围内的人才、技术和信息交流。追踪学习国外循环经济先进理论,借鉴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循环经济领域的先进技术与装备,吸引更多国外资金投入到我国循环经济建设上来。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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