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形式确认的排污权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贷款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
●适用对象
排污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环境保护局有偿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业。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排污权评估价值参照有偿取得的价格,由环保部门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行业类别和当年度总量指标情况出具评估证明。
二、贷款期限
排污权抵押贷款一般以短期贷款为主,申请中长期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或环保项目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且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指标;
(三)所属行业或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四)企业和经营者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五)产权清晰,经营稳定,能按期还本付息;
(六)在贷款行开立结算帐户;
(七)企业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正常有效的贷款卡。
●办理流程
(一)企业凭《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到环保部门评估排污权价值,环保部门出具《污染物排放评估价值证明书》;
(二)企业向贷款行提出申请;
(三)贷款行组织贷前调查、审核、审批;
(四)贷款行与企业签订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到环保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贷款行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