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职能部门:人行霸州市支行 发布时间:2010-06-01 19: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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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商户小额信用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商户设计,无需担保,融资成本低,期限较短,业务办理方便、快捷。 ●适用对象 辖区内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的商户。 ●准入门槛 一、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营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信用社营业机构开立存款账户三年以上,有稳定的现金流量。 三、经营场所稳定,面积在100平米以上。 ●产品说明 一、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不超过该商户库存商品价值的20%,总量不超过5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最长为一年。 三、应具备的条件 除应具备“准入门槛”中规定的条件外,借款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应为本辖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必须善管理、信誉好,并且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等;从事特种行业的借款人还须持有其他有效的相关证件; (五)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六)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但不高于70%。 四、应提供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或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 (二)借款人书面借款申请书; (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贷款申请书》; (四)营业执照;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贷款担保 本信贷产品不需要任何担保。 ●办理流程 一、受理 (一)客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进行初步审查。 二、贷前调查及评价 三、审查(不需要客户参与) 四、授信及贷款审批(不需要客户参与) 五、发放 (一)签订借款合同; (二)办理保险。借款人必须办理不低于借款本息合计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农村信用社; (三)发放贷款。 六、贷后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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