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性收费权质押担保贷款
操作简单便捷、手续灵活简便,有效地缩短了客户的办理贷款时间。
自身拥有各种经营性收费权的企业(事业)法人。
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事业)法人。
一、贷款限额
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期内预计收费总金额的50%。
二、贷款期限
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正常,且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事业)法人;
(二)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国家货币信贷政策;
(三)有各种经营性收费权且可以转让;
(四)农村信用社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四、应提供材料
(一)详细的申请;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资料;
(三)证明经营性收费权为自身拥有,无权属争议的证明材料;
(四)收费权需要行政审批的要提交权利证书(如管理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等),并取得有权管理部门批准出质人用上述收费权出质的批文;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担保
公路收费权、其他收费权及应收租金。
一、企业(事业)法人申请
二、企业(事业)法人基本情况
三、农村信用社调查
四、农村信用社审批
五、办理质押手续、公证
六、签署相关文件及合同——贷款发放——偿还贷款 |